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关于推荐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推荐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函》(商办流通函(2021)3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符合基本要求和指标要求且有意向的企业填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基本情况表》,于 2021年11月4日前报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逾期无效视为自愿放弃。
联 系 人:曲江峰 联系电话:15843047222
办公电话:0431-84617869 邮箱:1743164542@qq.com
2021年11月3日 15:23
ꄘ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