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关于继续征集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规范化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关于继续征集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
规范化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和我协会审核,已于2021年11月9日公布了第一批有意愿回收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名单,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愿且具备规范化回收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能力的企业名单。
请符合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规范化回收企业参考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填写《长春市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登记表》,于12月16日前报送至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联系人:曲江峰,0431-84617869,邮箱:1743164542@QQ.COM)。我协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以便医疗机构依托规范化的回收企业处理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
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2021年12月8日
2021年12月9日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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