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及朝阳区税务局领导到长再生协会调研座谈
12月18日,吉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樊波带队,省、市、区税务部门各级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5号公告,关于再生资源行业反向开票具体事项和落实情况等,莅临协会对再生资源行业做深度调研,此次参会税务部门各级领导和相关企业代表分别是:吉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陈超、处员张元秋,长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韩旭、企业所得税处处长丁添浩、副处长刘水晗,朝阳区税务局副局长张光、重庆税务所所长杨志超、所得税科科长林桐羽、办公室科员陈爱涛一行到我会调研座谈,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王华武、主任夏光远、秘书长曲江峰、副秘书长池洪枫、石健,长春市鸿兴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芮杉,长春市博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白亮亮,长春市平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军,吉林省利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振亮,吉林省鑫通钢铁加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志安,吉林省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金杰、单雪,长春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健。
座谈会伊始,吉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樊波详细阐述了此次调研的目的与背景。樊波指出,随着再生资源行业的迅速发展,其在循环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减轻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反向开票政策,旨在解决资源回收企业在收购环节发票获取难的问题,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此次调研正是为了深入了解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情况,倾听企业的声音,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王华武对行业现状进行了介绍。再生资源行业在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行业经营主体的特殊性,在发票开具和税收征管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反向开票政策的出台,为行业解决了诸多实际问题,降低税务成本方面成效显著。
参会企业代表纷纷发言,详细介绍了企业在实施反向开票前、中、后的实际情况。他们表示,该政策有效解决了企业从自然人处收购报废产品时发票获取难的问题,取得了进项抵扣,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企业代表也提出了一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惑。
樊波还强调,将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的政策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再生资源行业的实际需求,确保税收政策与行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此次座谈会的成功召开,为吉林省再生资源行业与税务部门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有效促进了反向开票政策的不断完善。